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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版“机动车驾培大纲”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12   点击124次

2016年8月30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驾培行业的又一件大事,新版《大纲》引起了广泛关注,究竟这次发布的《大纲》相比以前有了哪些变化?北京新华德御管理咨询公司李明君为您解读:

一、落实国家政策。是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的贯彻落实,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执法依据的细化。

二、计时培训有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公布了13件民生实事:推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覆盖率要达50%以上,但因为教学大纲不到位,驾培机构存在执行中的迷茫,新大纲出台解决了此问题,有了可操作性,将加快这一便民实事的推进速度。

三、科目名称改变。新教学大纲首次将培训设置为四个部分,取消培训阶段的概念,将原来的“阶段”修改为“部分”,淡化培训先后顺序的要求,和当前驾培市场的实情相匹配。分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部分”(原第一阶段);“基础和项目驾驶部分”(原第二阶段);“道路驾驶部分”(原第三阶段实际操作科目);“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门”(原第三阶段安驾理论)。需要说明的是,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大纲》仍然设置为三个科目。

四、学时优化调整。大型车学时总学时不变;小型车学时有所减少,道路驾驶部分(以下简称科三)保持强化。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下简称科一)学时、“基础和项目驾驶部分”(以下简称科二)学时有所调整,具体是C证C1减少16个(科二10个,科三安驾6),C2减少18个(科二12个,科三安驾6个),C3减少6个(科三安驾6个),C4DF减少10个(科二4个,科三安驾6个),C5减少16个(科二10个,科三安驾6个)。


五、交叉训练成必然。修订取消了原大纲对每项教学内容的具体学时的限定,只对每一部分(科目)的总学时进行要求。各培训部分(科目)的课时设置、训练内容有所调整,但不细化占用多少学时,只按考核阶段总学时。需要注意:“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应的法律含义是必须);“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可的法律含义是做不做均可以)。同时也是顺应公安部139号令科目二、科目三可以一并约考的规定。所以说科二、科三交叉训练将成为必然。

六、模拟学时强化。“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必须采用);“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驾培模拟器市场迎来机会。

七、规范学时标准。新大纲规定“每学时60分钟,有效教学时间45分钟”是标准,消除之前的法律空白地带,避免驾培机构和学员因训练时间引发的纠纷,也是学时标准化的体现。

八、理论学习多元化。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方式,亮点是:交通安全体验也算学时。但也有课堂教学不低于6学时的底限,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九、教学日志优化。体现最低学时和增加学时的区别,让学员清楚哪些是必学内容,最低要求是什么,体现增加学时的空间。增加电子教学日志样式,结合计时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电子日志要求细节(学时、速度、里程等),特别是“提出计程最低要求”,有利于提高对实际道路驾驶训练的要求,但受交通状况、训练路线资源、教学过程控制等因素影响,差异较大。不过,教学管理电子化是趋势(驾培管理软件的春天来了),但是否还允许手工记录学时存在并得到认可呢?大纲没有说明。

十、规定培训里程。新大纲规定“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从制度层面入手,强化道路安全驾驶意识的养成,防范初学者不重视安全知识学习、不注重文明驾驶技能训练、不主动养成良好车德。当然,此举也必将导致规范性驾培机构的培训成本大幅增加,学费上涨的触发条件已经具备。这里的疑问点在于:驾驶里程不少于300公里的要求,是否包含“基础和场地驾驶”(科二)的训练?

十一、提出复训问题。“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这是为“计时培训”、再次收费做政策性铺垫。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是教练等级证的价值之一所在。

不过,笔者也注意到,新大纲是由交通运输部单独发布并大力宣传的,和旧大纲《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2〕729)号相比,2012年《教考大纲》,是一个文件;现在新大纲实际上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大纲》两个文件。

文章摘自:新华德御李明君